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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纠纷:房价上涨 如何对付反悔的卖家?

2016年08月27日 编辑:夏天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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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市涨,谁最高兴?当然是卖家了。可是你不知道,有不少卖家偷偷在哭。为什么?因为他们卖亏了。对于有诚信的人来说,亏了也就只能自己生生气了。可对于一些不讲诚信的人来说,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的耍赖:这房子我就是不卖了,你能拿我怎么办。

  房子、房子,都是房子惹的祸。交易完成和气生财也就罢了,买卖不成结冤家的才真是虐,直接导致法院房地产买卖合同案件量增多。记者从法院江宁区人民法院获悉,据办案法官统计,近期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大部分是卖方违约。卖家收到传票后的态度也让人很生气:我就是不高兴卖了,赔钱就赔钱。

  面对这样的卖家,我们该怎么办?买家别急,看法官给我们支招。

  提醒一:签合同时睁大眼 确保卖方有权处分

  张九最近过得不太好,老婆在跟他闹离婚,离婚协议都发到邮箱了。方案是给40万,就放弃房子。

  张九思量再三,手上没那么多钱,既然她不要房子,先把房子卖了。合同签得很快,张九一个人签的字,承诺家庭有纠纷由自己全权承担,买方没较真,定金也交了。

  三个月后的一天,张九老婆跑去买方处大闹:“我就是不同意卖房,快把我家房子给我退回来!”买方火冒三丈,张九一肚子委屈,老婆自感无辜,好像大家都是受害方,谈赔偿的时候也互相推诿。谈不妥,最终只能法庭上相见。

  法官支招

  这种情况下买方吸取教训:

  1、核实房屋所有权证上产权人名字,尽量让所有共有权人都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看到不在场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2、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应当让夫妻另一方也到场签字,或提供授权委托书。

  提醒二:保存证据 固定卖方每一阶段的意思表示

  任丽觉得自己做事一向不吃亏的,但卖房这件事,想起来腿都软。

  任丽的合同签了200万,结果楼上邻居卖了220万,而东头一家户型一样的卖了230万。好家伙,卖亏了,想起来就蚀心。不知道也就算了,知道了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亏?任丽立马打电话给买方,要求加15万。合同都签了,买方怎能任人宰割?一口回绝。任丽也强硬了,继续发短信给买方,原价不可能了,现在房价这样,最少加12万。买方继续回绝。任丽打电话给中介,要求重新商议价格,中介斡旋多次,无果。贷款预审批也搁置没办。合同没有再履行。等待双方的只能是对簿公堂了。

  法官支招

  这种情况下买方需注意: 

  1、保留来往沟通记录。尽情地在短信和微信上沟通吧!说出你们的真实表示,将有效沟通记录下来。

  2、如果是往来电话可以录音,不需要诱导性发问,不需要刻意扭曲或隐瞒,实事求是地沟通一件事情,可以作为意思表示的证据。

  3、更正式的沟通方式,是信函。但自然人之间使用的较少,也不够短平快,除非已经到委托律师的阶段。

  4、对于短信和电子平台的聊天记录,对方若是用不是我发的、是别人发的或者伪造的之类的话否认,首先保留手机或电子设备的原件,其次与对方本人通讯。如果微信账号是对方本人、聊天内容与纠纷有关,且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相互佐证,有证明效力。

  5、如果报警处理,保留报警记录。如果到调解委员会调解,保留调解笔录。

  提醒三:遇到反悔的积极磋商 积极促进合同履行

  当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贷款预审批最迟通过时间,约定过户时间为8月1日。双方提交过贷款预审批的材料,但还需要补交一部分,还需卖方配合签字。结果问题出现了。

  据买方称,他们出国旅游到7月28日回来,一下飞机就与卖方约谈到银行完成预审批及当日过户事宜。次日,双方到了银行,哪知卖方死活不签字,认为:即便我签了,8月1日之前银行也来不及出结果。这可把买方急坏了,表示找关系加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预审通过没问题,时间最快一周。可卖方还是认为一周后出结果就已经过了约定的过户时间,解除合同吧。

  以这样的形式要求解除合同,让买家无比郁闷,这难道不是故意耍赖?孰是孰非,咱们法庭上见吧。

  法官支招

  这种情况下买方采取的方法:

  1、早日完成贷款预审批,打消卖方的顾虑,买方应处于更积极的地位。

  2、如果贷款预审批有波折,需要更换银行,可能会导致过户等后续步骤的延迟,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双方签订合同后以守约为先,守约并不是机械僵硬地抠时间点,而是在出现瑕疵后积极弥补、调整。

  3、纠纷一般出现在对贷款预审批的通过时间没有约定、约定时间较短或买方资信有瑕疵的情况下,一般合同有兜底条款可以解决。但为防止前期买卖双方不合,尽可能顺利履行,买方确实需要对贷款流程、所需条件有清晰的预估,在出现纠纷后积极沟通弥补,保留沟通证据,也可能通过提前支付现金的方式证明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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