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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之后 南京买房流程变了

2016年10月02日 编辑:李昌泰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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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网上房地产发布的《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告示》,在房屋交易管理中,市民在买卖房子的时候,要首先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备案,备案之后,房管部门会开出《房地产交易办理(备案)告知单》,其中自建房、房改房、抵押登记业务不需要备案。当事人凭《告知单》开具一二套房证明,在房屋交易时报税纳税。在房屋进行不动产登记时, 交易双方当事人要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交易合同(不需网签备案的除外)、《房地产交易办理(备案)告知单》、房产测绘成果、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申请材料。

  365金融按揭业务负责人李静根表示,此次政策主要有两点与以往不同,第一,不动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分开了,此前市区流程中交易和登记是在一起的,同时进行;第二,以后买卖流程有变,需要先备案取得《房地产交易办理(备案)告知单》,再去纳税,然后才能进入交易和登记环节。不过李静根表示,只是流程有变,对于买房人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另外,文件还公布了主城六区市民今后可以在中山路、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四处进行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的一站式流程,李静根提醒房产局的几点小变化:

  1、华侨路和中山路两个交易受理中心,原来的各楼层办理事项有了调整和变化。2、节后中央门将不再受理资金监管的案子。

  继市区全面网签之后,江宁区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近日也发出通知,通知中指出,江宁区拟于2016年10月10日起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除单位办理房屋交易、共有人之间份额交易、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三种情形仍可使用原格式文本合同外,其他房屋交易均需提供网签合同办理交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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