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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设180亿城建发展基金

2015年09月02日 编辑:张琳卿 来源:搜狐焦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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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政府的发钱方式将有很大变化,南京将设立一系列基金,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为支持江北新区发展,将设立财政投入为40个亿的江北新区发展基金;为了城市的可持续建设,将设立总规模为180亿元的城市建设发展基金。

  南京设立180个亿城市建设基金

  《措施》提出,要整合设立政府发展基金,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南京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措施》的一个鲜明特点是,财政对经济的支持更多地不是采取财政直接投入的方式,而是通过市场化、基金化的方式。《措施》提出,整合设立政府发展基金,其中包括建立和完善江北新区发展基金、基础设施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三大类基金,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南京市这次明确提出要健全江北新区发展基金,到2017年,市级财政分年度累计投入基金40亿元以上,积极争取省相关资金支持。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争取撬动的基金规模在4倍以上。此外,还将设立南京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实现探索土地储备“资金池”基金化运作,总规模180亿元;整合设立南京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保障地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组建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建立支持枢纽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完善东南发展基金,促进江南功能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升级。

  “用不完的钱收回,让买米的钱也能买油”

  长期以来,财政资金有“沉淀化”、资金使用“碎片化”的现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集“零钱”为“整钱”,变“死钱”为“活钱”,成为《措施》的重点目标。

  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将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年终支出预算结余资金、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项目结转以及当年未分配使用的专项资金,将全部收回财政。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季度对主管部门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予以考核,第三季度仍低于序时进度的,按一定比例扣减下一年度预算规模;10月底前仍未申报使用计划的专项资金,将由市财政收回,统筹用于全市重点项目。这就是说,如果财政拨付的钱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用完,还“躺在账上”,就要全部收回。

  对此,《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规范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升区级统筹保障能力。《措施》提出,加大重点科目资金统筹和重点领域资金整合力度,对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水利、节能环保、文化等重点支出领域,逐步破除专项收入专款专用的资金壁垒,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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