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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遏制捂盘惜售控制高地价

2016年02月27日 编辑:权廉程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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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温

  南京房价连续上涨11个月,“日光”“抢房”在全城上演,楼市严重冷热不均……在这样的非理性背景下,南京市政府昨天公布了总共17条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宁十七条”)。现代快报记者发现,“宁十七条”主要针对南京房地产市场中要求坚决遏制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逐步有序缓解商办库存压力;在溧水、高淳地区进一步提高征收拆迁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帮助区域内去库存。

  看点

  1

  “3万平方米”政策遏制 “捂盘惜售”

  原文:为扩大形成有效供应量,适度调整单次上市量,供应偏紧区域普通商品住宅单次申领销许规模宜为3万平方米左右。

  ■解读

  此前现代快报曾报道,南京的开发商普遍表示今年年初接到“3万平米新政”,即单次申请领取销许时,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的房源。房产部门制定新政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挤牙膏式”的推房,人为制造市场恐慌。此次“宁十七条”出台,坐实之前的传言。

  据了解,3万平方米不是“一刀切”,将根据楼盘规模、房屋品质、区域供求关系等区别对待,房产、物价部门将到开发现场查看,如具备5万平方米的上市规模,开发商只申报几千平方米,将无法备案,销售许可申请也不予受理。

  看点

  2

  部分未开发商办用地可转型利用

  原文: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研究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部分未开发用地“转型利用”,释放商办库存压力。

  ■解读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月末,南京商业用房可售2.9万套,办公用房可售2.2万套,库存相对较大。“宁十七条”提出,对商办库存较大、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将适度控制新增商办用地的上市和规划指标。商办用房出现阶段性空置的,鼓励和支持各区、园区出台扶持政策,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吸引企业和产业进入,形成规模化租赁经营,满足现阶段使用需求。

  此举主要为消化已出让的商办用地。部分商办用地迟迟不开工建设,今后,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转型利用。

  看点

  3

  鼓励拆迁安置户拿补偿款买存量房

  原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对选择货币化补偿、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及保障性住房,并在签约期限内搬家的,可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20%的奖励。

  对于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满足棚改安置需求的,适当提高货币化补偿的标准,引导和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通过使用政策性资金的信贷支持和集中支付,鼓励开发企业给予适当优惠折扣出售存量商品房。

  对库存量较大的溧水、高淳等区,要有针对性地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比例,控制集中新建安置房,利用市场存量的商品住宅用于棚户区改造。

  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分散建设模式,推进落实对部分可建住宅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用地出让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配建不低于5%的保障性住房。

  同时,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时序、交付管理条件,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

  ■解读

  南京楼市冷热不均,溧水和高淳相对低迷。截至1月末,两区库存去化周期分别为23个月和17个月。此次提高溧水、高淳的货币化安置的比例,有利于被征收者拿到现金去购买商品房,帮助区域存量商品住宅去库存。而在主城区域,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也有利于加快土地征收的速度,让国有用地从收储到出让缩短时间。

  看点

  4

  今年,住宅用地供应量不低于500公顷

  原文:2016年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500公顷。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库存较少的区域,增加土地供应量;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区域,要减少土地供应量。同时,对商品住宅地块,当土地价格溢价率达到45%时,调整竞价方式,转为竞投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或面积。

  ■解读

  去年初,南京就确定全年住宅土地供应计划为500公顷。2016年的计划仍为500公顷,与去年持平。对溢价幅度控制为起始价的45%,早在2014年南京就已经施行。此举并未能够阻止开发商高价拿地,因为实质上并不意味着地价封顶。

  看点

  5

  打击开发商故意囤地行为

  原文: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打击故意囤地行为,对因各种原因暂未开发的土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化盘活,增加市场供给。建立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将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失信行为的单位列入黑名单。

  ■解读

  随着中小开发商逐渐被洗牌出局,南京土地市场的囤地现象近两年来有所减少。不过,在去年“地王”频出的背景下,如遇楼市波动,仍可能出现囤地。打击囤地,有利于形成楼市有效的供应量。

  看点

  6

  对失信房企实行现房销售

  原文:建立健全开发企业市场交易行为的信用评价系统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典型项目成本调查工作,对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失信企业实行现房销售。严格执行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房屋重要因素公开公示等制度,要求对影响房地产消费的重大不利因素,必须在销售现场公示,并在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解读

  现房销售对开发商资金要求较高,不利于开发商快速回笼资金。这一政策可遏制开发商失信行为。

  看点

  7

  整治老旧小区环境,推进加装电梯

  原文: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尚未整治的老旧小区分类实施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整治180个小区,并有序同步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解读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南京已经开展有两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并不顺利,至今成功实践的案例寥寥。推进老旧小区的整治,有利于打造舒适、安全和优美的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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