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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公布10大重点举措 应对楼市冷热不均现状

2016年04月15日 编辑:张琳卿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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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是南京和苏州两个二线城市新房供不应求,另一边却是三四线城市新房库存高居难下,针对省内房地产市场库存冷热不均的现状,新近公布的《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应对举措。

  总体要求

  突出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去库存与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常住人口市民化结合起来,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起来,与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合起来,与加快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实施精准去库存、联动去库存和转型去库存。

  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

  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和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有明显下降,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6个月以内,以省辖市为单位的去化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0个月。

  到2018年底

  全省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4个月内,以省辖市为单位的去化周期原则是控制在18个月左右。

  到2020年底

  全省基本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有效化解。

  目前房价上涨较快、去化周期较短的南京、苏州两市重点区域,要重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鼓励引导改善性住房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防范市场风险,避免房价大起大落,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重点举措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效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购房需求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落户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到2020年,新增城镇常住人口80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促进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等权利。

  积极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同时鼓励开发企业给予适当优惠折扣出售存量商品房。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买首套住房的,在收入认定、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便利和优惠;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当地招生入学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读。

  不断提升城市宜居性,更好满足居民购房需求

  加快推进长三角城市群之间交通走廊建设,加强省内城市间以及城市内部区域间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提升城市功能,推进产城融合,尤其要加强完善库存集中区域的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保障公共供给到位,促进库存商品房销售。

  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构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规范管理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购买库存商品房,增加租赁市场房源供应。培育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对无力购买住房的居民特别是非户籍人口,支持其租房居住,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给予货币化租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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