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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公布10大重点举措 应对楼市冷热不均现状

2016年04月15日 编辑:张琳卿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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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棚户改造力度,推进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

  2016年完成25万套棚改新开工任务,到2020年力争完成70万套,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达到95%以上。2016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库存较大地区要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加大支持力度,有效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

  对城市老旧社区居住超过一定年限、只拥有一套住房或无自有住房购买商品住宅的,同城子女、父母通过换购商品住宅实现相邻居住的,以及购买成品装修住房和绿色住宅的户籍家庭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鼓励通过优先回购老旧社区居民住房,用作公租房或乡镇学校教师、卫生院医护人员的周转宿舍。

  充分挖掘潜力,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

  全省公积金每年归集总额不低于1000亿元,支持20万户以上家庭购买住房。库存量大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

  全面落实财税金融优惠政策,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及地方具体情况,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进行自律调整。清理整顿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P2P平台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开展的住房金融业务,依法依规查处打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违反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坚持有保有压,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节奏

  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较大的地区,须减少住宅用地供应直至暂停供应;住房需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要根据需要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提升产品功能品质

  在建项目不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前提下,允许房企适当调整优化套型结构。鼓励房企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房,开发成品住房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支持商业办公用房转型,加快消化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业、办公、工业地产改造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用房,将库存非住宅类商品房转为研发办公生产性服务业、旅游、养老、文化等专项地产,并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优惠。对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超过3年以上未出售的非住宅类商品房,鼓励开发企业转化为自持物业。

  保障机制

  强 化 组织领导

  强 化 责任主体

  强 化 督查考核

  强 化 舆论引导

  专家点评

  江苏去库存路径具操作性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 胡志刚

  这是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战略在江苏的落地决策,符合当前的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形势,江苏未回避当前省内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高企的现实问题,点赞。

  房地产需求较为集中的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房地产开发总体量仅占全国近20%,80%多的房地产开发则散布在其余一些二线及三四线城市,形成“少数几家欢喜、多数愁”的情况,将严重损伤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就是希望前者“降温”,后者“吃补药”。

  江苏去库存现实途径具有操作性:建制镇和小城市户籍“解冻”,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给予一定政策倾斜,虽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这是做长远的政策储备,要树立信心;购租并举,有助于解决“有房没人住,有人没房住”的市场尴尬,在这一过程中,江苏还需要建立制度,保障租赁双方利益,让租赁收入成为房地产投资收入的主渠道。棚改货币化安置也符合国家方向,江苏的探索走在全国前列。

  楼市去库存置身于新型城镇化这一大背景,所以,高库存地区地方政府还应补上公共资源配套建设、产业导入不足等欠账。同时,应开展住房情况摸底,现有保有量、潜在需求量等模型做出来后,有助于科学指导各地房地产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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