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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南京精装新政正在赶来……

2018年11月15日 编辑:荔枝房产 来源:荔枝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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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似乎进入了“维权年”,全国各大城市内大大小小的维权事件不断。南京楼市今年不管是开盘、交付、未交付还是项目公开现场,均出现过不少维权现象,而其中大多数都是房屋“精装”出了问题!

  近期,南京房产局综合执法办方面有消息传出,南京正在制定标准来规范精装房住宅,相关的精装新政预计近期就将颁布出台!

       南京要出精装新政!

  近日,南京某盘的精装维权事件频频在朋友圈中亮相,引起了不小的关注。有媒体向南京市房产局综合执法办了解事件发展时得到了新消息:南京精装新政正在起草,很快将颁布出台。

  据综合执法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面向全市的精装监管事宜。具体是哪个部门颁布还不清楚,是市里的多个部门共同研究。至于新政细节,目前只是草案阶段,不过相信很快就能出台。

  一旦南京的精装新政出台,相信以后得购房合同条款将进一步细化,将能更好地规范房屋销售,最大限度的维护购房者利益。

      全国早有城市对精装做出要求

  其实,对于精装维权问题,已有不少城市都出台了相关政策。 

       南昌

  2018年3月1日起,南昌市消费者在购买全装修住宅遇到问题,可依政策维权。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南昌市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3月起,南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成交总价的同时,应分别约定毛坯价格和装修价格。其中,装修价格不得高于开发企业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饰装修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装修价格。 

      宁波

  3月,《宁波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对新建住宅全装修实施的一系列细则作了规定,建设单位预售全装修住宅的,应在销售楼盘内建造实体交付样板房,向购房者展示交房标准。

  交付样板房要真实反映户型、结构及尺寸、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交付样板房须在申领预售许可证前建造完毕,保留时间自全装修住宅集中交付购房者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销售全装修住宅时,建设单位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装修标准等交付要求,并列明所用主要装修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和施工质量标准等内容;提供室内设施设备的,应当明确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和安装标准等内容。

       成都

  2018年3月27日,成都市建委发布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将监管范围确定在①价格核定 ②装修内容 ③施工 ④质量验收 4个方面,提出开发商就其装修价格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因成品住宅装修价格核定不实而引发的一切社会、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开发企业承担。

  4月28日,成都市建委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刚需房和首改房将合理控制装修价格!

  5月30日,成都市建委做客成都面对面,再次强调:将加强监管,让精装房装修不打折!

  6月14日,成都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通过电话热线的形式做客《成都面对面》,并对精装问题做出正面回应:1. 已经建立问题台账;2. 对涉及装修问题的商品住房项目做全面梳理;3. 对市建委实施细则出台前向房管局提交预售方案中含有装修情况说明的53个商品住房项目、所属的39家开发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4. 要求开发企业:向市建委申请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并委托第三方进行造价咨询核定,力争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

      长沙

  6月份,长沙市住建委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长沙将对保障性住房、刚需房源和中高档房源的装修价格分类管理,所有商品住宅必须通过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核算,必须遵循造价核算规定,“限房价、竞地价”地块等刚需房源项目的装修价格指导上限现阶段不超过2500元/㎡。 

       杭州

  9月份,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商品房销售现场的公示内容以及代理销售行为作了具体规范。

  《通知》明确,在售商品房为全装修销售的,应公开装修价格、装修预算明细以及装饰装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在销售现场设置的样板房,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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