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款 符合条件首付最低仍为两成
2016年09月30日
编辑:秀烽
来源:南京晨报
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消息,杭州市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市区限购范围内,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50%。
目前,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方面,执行的政策是:自2015年9月1日起,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据了解,2015年9月1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按照央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9月1日起,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不过,对于“二套房”贷款动用公积金的门槛,则要满足以下条件:贷过一次公积金已还清,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一家三口住房总面积小于100㎡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南京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60万元,因此市民购房时常常使用的是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如果仅仅是用纯公积金贷款来购房,南京市民按照二套首付20%,可以购买到的总价最高的房子为60万元/(1-20%)=75万元,就南京目前的房价而言,实在太难。
来源:南京晨报 记者:李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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