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22条房产新政发布

2015年08月18日 编辑:张琳卿 来源:搜狐焦点网
分享到: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分别从落实国家稳定住房消费的信贷和税收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统筹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与结构等六方面提出要求。被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2条,七折利率成其中最大亮点。 

据介绍,《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对申请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和山东省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新政内容还包括减免个人住房转让的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对外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时间,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 

减免个人转让和购买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个人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缴纳契税。 

此外,还要扩大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重点抓好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缴存扩面工作,进一步加大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力度。 

据了解,新规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房产租赁市场。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快搭建房产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出租人可随时发布出租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发布租赁房屋的需求信息,逐步实现在平台上进行对接。引导城镇新就业人员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逐步改善”的住房观念,促进住房梯度消费。积极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社会投资渠道,扩大开发企业和房产租赁经营企业融资规模;鼓励有房居民或企事业单位将闲置自有房产评估作价购买基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同时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融创中国
  • 龙湖地产
  • 恒大集团
  • 万科地产
  • 华润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