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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待分配

2015年08月31日 编辑:张琳卿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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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南京已开始实施住房保障新政策。其中经济适用房、保障性限价房等购买型保障房将统一为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据南京市房改办日前公布的消息,7月份市房改办已受理并通过审核的共有产权型保障房已达104件。此外年内在四大保障房片区还将留有3000套共有产权房。待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也达到1.3万套。

  从7月1日至7月30日,针对共有产权保障房,市房改办政务大厅窗口共接受申请咨询400人次,窗口直接受理并通过审核的共有产权型保障房104件(其中新就业大学生28件,首次置业家庭76件)。此外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窗口共接受单位申请咨询66家(其中企业20家,机关事业单位46家)。目前已有11家单位提出公租房申请。

  据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李真介绍,四大保障房片区,待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有1.3万套,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审核通过的目前都有充足房源可分配。共有产权房在保障房片区留有3000套。

  根据新的《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经济适用房、保障性限价房等购买型保障房将统一为共有产权房,即保障对象按出资金额比例与政府委托部门或机构按份拥有产权。凡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房家庭和新就业人员都可按规定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保障房。另外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江南六区范围内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将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包括租赁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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