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家庭装修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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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 汪晓霞
国务院法制办今日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家庭装修、无房职工房租、物业管理费等,均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意见稿》同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来自国务院法制办的统计,截至2015年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亿人,缴存总额8.31万亿元,提取总额4.34万亿元,缴存余额3.97万亿元;累计向2300多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5万亿元,贷款余额2.88万亿元。
《条例》修订至今已十余年,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也因此,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提出放宽提取条件。一是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施恩辉表示,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与南京同步,早已放宽提取条件,目前除家庭装修可提取公积金尚未实行外,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放宽的其它条件均已实行。
根据《意见稿》,住房公积金缴存还拟向灵活就业人员敞开大门。“这一点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和南京都已实行了,但目前向我们申请缴存的灵活人员较少,由于同城,主要都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施恩辉说。
《意见稿》还有一个新提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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